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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P电力管非开挖施工管理规定

3170人已浏览 时间 : 2023-06-02 16:20:57

导语: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木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

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从实际效果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至全国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一的施工标准和技木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全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公司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

1、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 以下简称供电部门) 在指定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勘察,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 ,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 (路径及长度)。

设计、施工前期

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送电;供电部门应提前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1、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2、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 (委托施工公司) 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

3、施工单位在召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会之前,应提前一周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范围内的相关材料,包括:施工说明书或施工大纲;施工平面图;施工剖面图;各类地下管线资料;地质探测报告;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并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

4、供电部门有权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核和否决。

5、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做出明确承诺,并形成协议性文字,主要包括:施工质量保修期限,因施工质量造成电力故障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修期内缺陷处理承诺及违诺责任等。

备品备件

  1. 电力电缆应满足各供电单位的电缆选型订货技术要求。

  2. 非开挖电缆套管应满足《品压电缆敷设用MPP管材订货技术条件》

敷设施工

  1. 施工时,客户应提前2天通知供电部门,由供电部门通知供电所,派人到现场共同监护。

  2. 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路由进行施工,并执行施工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质量达到一次合格标准。现场使用的测量和施工设施应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如遇特殊困难须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必须征得供电所的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

  4. MPP管地下敷设路径应充分考虑地下岩土土质,并尽量减少与地下各种设施的交叉跨越。防止和避免MPP套管及电缆线路遭受损坏;如:机械、化学腐蚀、震动、热力、杂质电流、虫害及其他损坏。

  5. 非开挖深度应按设计和路面的标高决定,不应按地面暂时标高决定,保证实际施工与设计相符。为方便日后电缆正常运行,根据地质条件及穿越铁路、河道规范要求,原则上管线埋深应控制在-8m 以上。

  6. 电缆敷设前应核对电缆规范,检查有无近期的实验合格证,并检查电缆端头是否完好,护层有无损伤,如发现问题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和实验,合格后方可敷设。

  7. 敷设电缆前必须根据每盘电缆的长度,确定中间接头的位置。应将接头放在工井位置内,避免把接头散在交叉路口、篷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或地势狭窄不便维护之处。

  8. 原则上每隔120米挖掘一个工井,以免敷设电缆时摩擦力过大或检修时更换电缆太长,工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明井和暗井两种方式。

  9. 工井的尺寸应考虑电缆的弯曲半径和满足接头安装的需要了,能使电缆在工井内做一个中间接头。工井的高度应使工作人员站立操作。

  10. 走向钻进、导向钻进时,孔径弯曲程度应满足电缆及从MPP管小弯曲半径的要求。

  11. 非开挖会拉扩孔时,孔径应根据地下地质条件取套管外径的1.2-1.5倍。避免孔径过小不利于套管拉入和孔径过大引起地下岩土塌陷挤压套管。施工中,应根据地层变化,及时调整钻庄和泵量,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孔径均匀、内壁光滑平整。

  12. 采用非开挖走向钻进、导向钻进、顶管等技术时,在回拉扩孔将待敷设MPP套管拉入钻孔时,机械牵引力应小于70N/m。

  13. 电缆牵引敷设穿入MPP管时,应对电缆做牵引头,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电缆摩擦力及磨损。电缆两端应有人看守,防止电缆损伤。

  14. 电缆穿进MPP管后,不必严格拉直,应松弛一些成波浪形 (蛇形敷设),松弛长度约为管长的0.5%。

  15. 拉管扩孔完成后,应采取措施避免砖石、砖块等物滑人孔径内。完成电缆敷设后,应对MPP管做封堵,以防漏水和小动物入内。

  16. 管线小水平净距、小垂直净距、深度和与其他管线交叉小净距应当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89-98)。MPP管顶距铁路路轨底火公路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距排水沟底不应小于0.5m;距城市街道路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m;管长除跨越公路或轨道宽度外,一般应在两端各伸出2m,在城市街道,管长应伸出车道路面;在道路、轨道两端做明井或暗井。沿普通铁路平行敷设时,距铁路路轨小允许接近距离不应小于3m。

  17. 电缆两端的终端头,拉管工井内应安装铭牌,标明电缆线号、起止点及电缆的电压、长度和截面。地面上有明显标志。

竣工验收

  1. 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供电所负责对电缆非开挖施工进行验收。

  2. 非开挖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入口位置准确;
    (2)出口位置水平误差不超过±0.5m;
    (3)无路面塌陷和孔径塌陷;
    (4)工程范围内地下实际施工路径符合原设计要求。

  3. 对验收中提出的缺陷,特别是影响投运的缺陷,必须在投运前处理完毕,并做到达标投产,否则供电单位不予送电。

  4. 非开挖施工竣工后,供电部门应督促客户在电缆投运一个月内提供竣工档案资料,并转供电所备案。

  5. 竣工资料应按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的要求,在1:500地形图上绘制电缆位置图;绘制1:50端面图;填写施工、安装等记录。

  6. 供电所对移交的图纸、资料,要分类立档,妥善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各种记录。

  7. 采用现场热熔焊接方式连接,接口内壁光滑、平整,能够承受与管材本体相同的外部压力及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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